新柴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 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 2 月 3 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