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重庆市紫建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四、《关于公司补选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永绿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资 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黎永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