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 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自 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先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 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