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人")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气"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对明阳电气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及子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 公司已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不改变前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