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真兰仪表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水平,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与公司业务及产业链发展具有相 关性的情况下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为 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1 亿元(含 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 资。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