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得凯:监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履行合规管理及廉洁从 业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决议或者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第 1 页,共 6 页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职责权限、会议规则和工作机制,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 万得凯流体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 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