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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国泰君安关于维科精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 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56.3717 万股,发行价格为 19.50 元/股,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99.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270.84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60,128.4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16,628.41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