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高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 |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如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委员的,由公司董事会指定 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 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公司财务及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提供专业支持, 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2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固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