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 和股本结构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发生变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使上市公司出现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评估 机构出具并经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获取一 定的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推进和聚焦上市公司在主营业务相关领域的发展。本 次交易有利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