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鼎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 | 2 | | 第三章 | 董事会的提案 | | 8 | | 第四章 | 董事会的会议通知 | |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的召开与表决 | | 10 | | 第六章 | 附 则 | | 16 |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 程》及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处为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信息披露,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筹备、文件准备和记录,董 事会的对外联络,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