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舆情管理制度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 情 管 理 制 度 二〇二四年十月 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 能力,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担任,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