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昌科技:国金证券关于协昌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昌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协昌科技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334股,发行价格为 51.8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5,113.34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318.47万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4,794.86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14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 第0005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设立了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