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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泰克")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