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科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金科环境及子公 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 号)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69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63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