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及相关财务数据,并与董事会成员、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 相匹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戴建宏 康俊勇 林志扬 年 月 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