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独董独立意见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仔细审核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 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曾小生先生、沈云樵先生、宋春明先生为公 司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