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十一层 邮编: 310007 电话/Tel: (0571)8790 1648 传真/Fax:(0571) 8790 1646 二四年十月 浙江京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京衡")接受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黎明""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 订 >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4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黎明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