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赛集团: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说明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持续监管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的价 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八十。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择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为 39.60 元/股,发 行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和《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 的说明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智者同行品牌管理顾问(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8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