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第五十一次) 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经公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 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