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
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 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旭东 2024年 10月29日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函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送达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问询函》已收悉。本人作为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截至本问询函签署之日,除本人已发送《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通知》涉及本 人徐旭东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所持 有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变更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贵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贵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