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神驰机电: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10月修订)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 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五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 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1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 的查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