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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HYBIOHYBIO(SZ:300199)2024-10-29 10:45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因工作关 系而了解公司未公开披露信息的人员,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披露之前,负有保密义 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报告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