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承科技: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 审计工作在公司经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 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 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相关部门、分公 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 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同时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 披露。公司审计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 人,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为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依 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