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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钢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公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得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信息披露语言应简洁、平实和明确,不得有祝 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公布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进行变更或更正的,应披露 变更公告和变更或更正后的信息披露文件。已披露的原文件应在信息披露渠道予 以保留,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更改或替换。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