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85 号 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宁科, A 股证券代码:600165; 吴江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宁夏 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胡春海,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代行 -1- 张宝林,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林 超,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宁夏中 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经查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如 下违规行为。 (一)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且未及时、真实、准确披露 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系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公告,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 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 兴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正兴成持有的中科新材 10% 股权,转让价款总计 1.06 亿元;2022 年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