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 司、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 简称"本次交易")。 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页无正文,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之签章页)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4. 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 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1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