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香料: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
(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 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 延期回复的申请。 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并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保荐的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 2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 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结合前述事项,进一步审慎分析论证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是否符合北交所定位。并按《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9 要求,充分论证并披露发行人的创新特征。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 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 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 施。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前述事项,说明核查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