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BPSemiBPSemi(SH:688368)2024-11-04 12:02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 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州市玮峻思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成都市智合聚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锦聚礼合企业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智合聚德有限公司、成都市智合聚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等 50 名主体合计持有的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 特定对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