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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EVEEVE(SZ:300014)2024-11-12 12:54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楼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828649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F20210705-00005 号 致: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德恒")接受惠州亿纬锂 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纬锂能")的委托,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