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煤业:安源煤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豫章股字[2024]第 004 号 中国·江西·南昌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 1402 号浦发大厦 11 楼 邮编 330038 电 话( Tel ):( 0 7 9 1 )- 86617668 传 真( Fax ):( 0 7 9 1 )- 8 6 631116 二○二四年十一月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关于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1 豫章股字[2024]第 004 号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陈星杰律师、 邹东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