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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信仪器: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说明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 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吴明、上海堰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 有的上海量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应 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所属行业应当与科创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标的资产 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和提高上 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1.2 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