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周振、陆万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4号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184 号 关于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周振、陆万里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周振、陆万里: 根 据 《 上 市 公 司 现 场 检 查 规 则 》 ( 证 监 会 公 告 〔2022〕21 号)等规定,我局对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禾信仪器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 以下问题: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履行审议和信披程序 禾信仪器"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内容包括 "在广州建设综合服务运营管理总部,在全国 10 个主要城市 建设综合服务网点,负责周边地区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保服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对禾信仪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周振、 陆万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 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 法合规履职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应对相关 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 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并抄报上海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