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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益智造:嘉源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法律意见书
LY iTECHLY iTECH(SZ:002600)2024-12-02 10:21

致: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RYE Un First Fi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1-594 敬启者: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 的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所用简称与本所之前为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定义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 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等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对本次发行上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