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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晶华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 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上市规则》第 7.1.1 条规定的交 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