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1月1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修订)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9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 名独立董事。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2024 年 11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 公司投资发展部(资产管理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三)对公司发展有重大影响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