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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A 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第一 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独立财务顾问 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 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3、上市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标的公 司的审计机构及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 三、独立财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