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 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 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第一创业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 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重大资产重组》等法规规定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 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 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