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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UTIMESUTIMES(SH:688638)2024-11-15 13:01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仔细审核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 资 料,我们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相应职务的任职要求,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 要求。叶宇凌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 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且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