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濠光电: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 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合法、合规、真 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及 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ΞOΞ#+Ξ#\Xi{\bf O}{\bf\underline{{{-}}}}|\Xi{\bf\#}+\Xi{\bf\#}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