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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恒科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600288DHKJ(600288)2024-12-11 07: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大恒 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王蓓女士的任职资格和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查,并发 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王蓓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 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王蓓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经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王蓓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并 提请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