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函复,请你公司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行为。 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问询函》的回函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你公司发来的《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经核查,现就有关 事项回复如下: 一、本公司作为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春一东)的控股股东,截止目前,除长春一东在指定媒 体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 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 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本公司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长春一东股 電。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情况的复函 你公司 2024年11月19日发来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间询函》收悉,经核实,现函复如下: 一、截止本回复日,集团公司未筹划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 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 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