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晨丰科技“晨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晨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4]字 1111 第 1135 号 JT&N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沈阳市友好街 10 号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110003 电话: 024-2334 2988 传真: 024-2334 167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晨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4]字 1111 第 1135 号 致: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发行人")委托,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晨 丰转债")2024年第四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持有人会议")进 行见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 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