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 年12月9日召开,拟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的提议,查阅了拟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就公司拟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推荐的拟聘任公司总经理孙霞林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杜刚先生、孔擎 柱先生、赵河先生、李剑先生、夏中才先生、李诚先生、王辉先生、张琳先生,公 司总工程师吕良忠先生,公司财务总监马长庆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马长庆先生均 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具备 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