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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宏达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见证意见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层 电话:021-55989888/55989666 传真:021-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见证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见证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资 料,本所见证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见证律师认为作为出具 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