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 加强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管理,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山东南山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业务。 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 动。本制度所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 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 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公司开展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生产经营为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