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金银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白玉兰广场 23 层 电话:021-55989888 传真:021-5598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40097-00002 号 致: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召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或"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胡宝月 律师、王筱宁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