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熊猫: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关于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不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不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联法意[2024]字第 11151 号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一段52号凯乐国际城9栋11楼 电话:0731-84587500 传真:0731-84587501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关于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不同意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联法意[2024]字第 11151 号 致: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司"、"公司"或"熊猫金控")的委托,就贵司董事会决议驳 回股东银河湾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湾国际")提请召开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熊猫金控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相关文件、资料。贵司已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