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 01G20240616 号 致: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恒信东方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及公告文件、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的登记证明等必要的文件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