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 100020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作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下简 称"本次授予")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