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林、倪兼明、杨璐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4〕174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174 号 关于对李林、倪兼明、杨璐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经查,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创时尚或公 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 局决定对李林、倪兼明、杨璐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李林、倪兼明、杨璐: 一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天创时尚控股子公司深圳九颂 宇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九颂)与自然人吴某某、 深圳市快美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美妆科技)实际控制人、 深圳快美妆传播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签订协议,约 定深圳九颂以 4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 8.8712%的股权。而吴某某持有的快美妆科技股权于 2022 年 6 月以 1320 万元价格受让于平潭尚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普通 1 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尚见),吴某某与平潭尚见之间的上述交易 无商业实质。在深圳九颂向吴某某购买快美妆科技股权时,平 潭尚见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企业, 上述交易穿透后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对上述交易履行关联交 易审议程序,也未及时 ...